2017年1月16日 星期一

朝陽校刊第31期撰稿-讓輔導與管教更正向!


讓輔導與管教更正向!
輔導主任林子超106.1.16
自從教育基本法規範了「零體罰」的政策後,許多在教育第一線的教師在課堂上輔導管教學生時,頓時覺得躡手躡腳,猶如失去了一把「尚方寶劍」。同時也因為動輒得咎,為了當一個守法的教師,導致在班級經營和學生輔導管教這一塊很難操作和進行,讓教學這個工作顯得更加吃力。
然而,為了符應「愛的教育」和「零體罰」的 教育改革浪潮,身為教師的我們必須適時適當地調整自己的管教方式與態度才行。畢竟體罰雖能迅速地收到短暫的成效,卻不能保證孩子不會一犯再犯。溯本歸源,仍需思考一種長久有效能讓學生內省的、自發的改變偏差行為的輔導管教模式。
個人覺得,輔導與管教雖是兩面但卻是一體的,主要目的都是要導正孩子的偏差行為,使其行為循規蹈矩,以期更能適應學校、社會這個大熔爐。我們都知道傳統中醫診病時,注重的是「望、聞、問、切」等方法,其實上述方法,與正向的輔導管教方法也頗契合的,與一昧的下猛藥(體罰)相比,更能對症下藥、治療根本,也不會留下令人遺憾的後遺症(傷了學生的身心靈)。教師可猶如中醫師的角色來處理學生輔導管教問題:
望:多觀察。觀察孩子日常的言行舉止,及其與同學相處的情形,了解其個性、習慣或產生偏差行為的動機。
聞:多傾聽。拉近與孩子的距離,藉由耐心的傾聽和有同理心的對話,讓孩子有事願意說,有苦願意訴。
問:多詢問。透過詢問孩子本身、要好的同儕朋友、父母親及家人、科任老師或以前的班導師,更能了解孩子的背景和成長歷程。
切:多細究。經由上述過程,教師可自我歸納,更可借助諮詢管道,進而發展出處理孩子偏差行為問題的方式。
每個孩子都是獨立的行為個體,會有怎樣的偏差行為都是其來有自的,教師在處理時都得費點心,去多方摸索和嘗試。摒除了「體罰」這個方法,其實教育部在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」規定中,仍有明訂教師得採取之一般管教措施共十六項,再則,學校中仍有第二線的學輔行政人員或輔導教師,特殊狀況仍有社政單位、醫療院所等可供協助,讓教師能夠採取正向的輔導管教作為,讓孩子能在無體罰的環境下成長。